舒城县律师
舒城律师
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本站首页
|
法律法规
|
诉讼离婚
|
婚姻概述
|
协议离婚
|
财产分割
|
遗产继承
|
经典案例
|
子女抚养
|
法律咨询
分 类 导 航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诉讼离婚】
┝
诉讼离婚
【婚姻概述】
┝
婚姻概述
【协议离婚】
┝
协议离婚
【财产分割】
┝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
遗产继承
【经典案例】
┝
经典案例
【子女抚养】
┝
子女抚养
热 点 点 击
离婚案件常见的几种误区
80后夫妻离婚率攀升原因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婚姻法》全文
舒城县2016年离婚抚养费标准
警惕协议离婚的陷阱
领证未生活,离婚还彩礼
办理离婚案件几点感受
婚姻登记条例
婚外情取证难点及对策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婚姻概述
→
婚姻概述
→ 再婚夫妻遗产继承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再婚夫妻遗产继承
来源: 舒城离婚律师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5/3/31 21:13:59 阅读次数: 2731
张老汉丧偶,有一个儿子。李老太离婚,有一儿一女。二人经人介绍结婚,再婚时老人儿女都已成年,二人名下各有房产一套。张老汉的房子是和前妻结婚后单位分配并已经购买了产权,而李老太名下的房产是和前夫离婚时法院判给李老太所有。二人婚后居住在张老汉的房子里,而今张老汉突发心脏病去世,没有来得及立遗嘱,丧事办完后,张老汉的子女要求李老太搬走,为此双方发生争议。
1、张老汉的房产应该怎么继承?
2、如果李老太先去世,房产该如何继承?
【律师点评】
1、张老汉的房子因为在和前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产权,所以属于和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因前妻死亡没留遗嘱,前妻的一半转化为遗产,由张老汉和儿子共同继承。所以,对于房产,张老汉拥有大概四分之三的份额。张老汉去世时,因为也没有遗嘱,所以适用法定继承,该四分之三份额的房产成为遗产,由张老汉的再婚妻子和亲生儿子共同继承。因此,李老太依法能继承四分之三遗产的一半,也就是房产的八分之三。
2、如果李老太先去世,不留遗嘱的话,李老太名下的房产全部成为遗产,由张老汉和李老太的儿女共同继承。张老汉能取得三分之一的房产。
【律师提醒】
对于再婚家庭来讲,如果想把自己的财产只留给自己的孩子,则必须书立遗嘱,而起草遗嘱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为此,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是明智之举。
《
继承法》中男女平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所有的继承人不分男女,一律平等地处于其应在的继承顺序之中。如第十条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该顺序排列不因性别之异而区别对待;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所有的继承人不分男女,一律平等地享有继承权。如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有特殊困难、无生活来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和有能力不尽扶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不分或少分的以外的继承人,应当均等继承。
三、代位继承的转继承男女平等。儿子先于父亲死亡,孙子女可代替父亲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女儿先于父亲去世,外孙子女可以代替母亲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继承法》的这些规定,都体现了所有继承人无论男女均有平等地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上一篇:
怎样才能快速离婚
下一篇:
构成事实婚姻的条件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称呼
验 证 码
您的评论
[ 最多字数:
已用字数:
剩余字数:
]
友情链接
|
网站管理
版权:
舒城离婚律师
网 所有
舒城律师
舒城离婚律师
舒城离婚律师
舒城县律师
地址:舒城县鼓楼十字街东牌楼三楼大头鞋业斜对面 执业机构:安徽舒城县永诚律师事务所
舒城离婚律师网 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欢迎光临,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
技术支持:
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