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疑心前妻与人有染,竟然持刀将其砍伤。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梅常德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梅常德与刘某离婚后还经常来往,并准备复婚。刘某离婚后曾与他人恋爱,但她向梅常德承诺已与他人断绝恋爱关系。
2014年6月11日晚,梅常德见刘某离家外出且无法联系,便怀疑她与其他男子在外约会,不由心中气恼,拿了一把菜刀四处去找刘某。次日凌晨3时许,梅常德看到刘某与李某等几名男子正在一夜食摊点吃宵夜,便将刘某喊至一旁质问,二人当即发生口角。梅常德动手打了刘某几耳光,李某等人见状忙上前制止。梅常德心生怨恨,竟持刀朝李某等人一顿乱砍。李某等人躲开后,梅常德怒不可遏,又转身朝刘某砍了几刀。经鉴定,刘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梅常德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赔偿刘某损失2万元。
(王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