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律师 舒城律师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舒城律师
  >> 分 类 导 航
【新闻资讯】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舒城县律师事务所全面启用电子印章公函
 舒城县法院正式启用新诉讼服务中心
 我国离婚率连续12年递增 2014有363万对夫妻离婚
 结婚证-离婚证
 央视《今日说法》关注舒城法院审理的一起抚养费案件
 舒城县法院首试借测谎仪断案
 离婚诉讼女性人数是男性近两倍
 领证未生活,离婚还彩礼
 舒城县法院审理两起奇葩离婚案件
 夫妻“假离婚”,规避:“国五条”,须慎重
新闻资讯 → 女子提离婚索要抚养费被驳回 法院:未登记结婚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女子提离婚索要抚养费被驳回 法院:未登记结婚
发表日期: 2014/12/17 7:46:37 阅读次数: 1732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原告是女子武,被告是男子魏。2006年8月,两人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一年后,两人的女儿出生。生活的艰辛,让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淡。发展到最后,两人甚至不能好好沟通。

今年8月6日,武将魏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与魏离婚。武还提出请求,女儿跟自己生活,魏需要一次性给付抚养费32400元。庭审中,武向法庭提供了结婚证的复印件。魏对这个证据,予以否认。魏说,他俩从来没有补办过结婚登记手续。而稷山县民政局也出具了证明,证明武提供的结婚证复印件编号不存在,也没登记档案。

经过法庭调查,并经当庭质证、认证,结合当事人相互陈述,法院依法裁定驳回武对魏的离婚起诉。原因很明显,两人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何来离婚之说。

现实生活中,在农村地区,类似情况还广泛存在。那么,当两个人过不下去,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出现争议时,该如何解决呢?法官告诉武,她可以就子女抚养费承担问题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婚姻法》“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法律同时还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的规定。也就是说,无论是事实婚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双方分开时,其子女抚养问题均依照《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办理。

至于抚养费数额问题,应当按照女儿的实际需求、魏的经济承受能力确定。

上一篇:“珠海通奸门”续:双方均认为离婚协议失效
下一篇:为给孩子落户,丈夫离婚娶妻妹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舒城离婚律师网 所有
舒城律师 舒城离婚律师 舒城离婚律师 舒城县律师
地址:舒城县鼓楼十字街东牌楼三楼大头鞋业斜对面 执业机构:安徽舒城县永诚律师事务所
手机:13865430707 QQ:114096948 邮箱:114096948@qq.com
舒城离婚律师网 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欢迎光临,您是本站第位访客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