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律师 舒城律师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舒城律师
  >> 分 类 导 航
【新闻资讯】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舒城县律师事务所全面启用电子印章公函
 舒城县法院正式启用新诉讼服务中心
 我国离婚率连续12年递增 2014有363万对夫妻离婚
 结婚证-离婚证
 央视《今日说法》关注舒城法院审理的一起抚养费案件
 舒城县法院首试借测谎仪断案
 离婚诉讼女性人数是男性近两倍
 领证未生活,离婚还彩礼
 舒城县法院审理两起奇葩离婚案件
 夫妻“假离婚”,规避:“国五条”,须慎重
新闻资讯 → 家庭暴力致离婚 警惕暴力风险加倍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家庭暴力致离婚 警惕暴力风险加倍
发表日期: 2014/12/4 10:31:59 阅读次数: 2034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前配偶之间发生的暴力是否属于家庭暴力?

  受害者和施暴者之间的婚姻关系被依法解除,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此事已不属于家暴范畴,只是由情感纠纷引发的暴力行为。而是否被认定为家暴,则直接关系到受害者能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公权救济,以及在后续诉讼中能否争取到孩子的监护权,在财产分配上得到公平待遇。

  家庭暴力通常被设定在法定的家庭成员内部,不包括那些在“同一屋檐下”共同生活的前夫妻关系,以及处于恋爱和同居阶段的亲密关系,但习惯用“武力”解决问题的施暴者,在内心深处有强烈的控制需要,倾向于把确定恋爱关系的伴侣,以及离婚后的前妻当做“自己的人”,受害者稍不顺从,就会遭受暴力,想要分手离开或提出分割财产要求,会激发其更强烈的愤怒,轻则拳脚相加,重则触犯刑律。

  从暴力行为的特定性、隐蔽性、周期性,手法多样、取证困难、后果严重,以及基于性别歧视和男性至上的动因等方面看,亲密关系间的暴力符合家庭暴力的基本特性,受害人面临的暴力风险在离婚后成倍增加,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最大限度地减少暴力,保护受害人合法权利,有必要借鉴英国法律对家庭暴力的定义——“在曾经或现在有亲密关系的伴侣之间发生的身体、性、情感或经济方面的伤害行为”,以及新西兰法律对家庭关系的解释——“伴侣、家庭成员、日常共居一室的人及关系密切的人”,把离婚配偶间的暴力纳入家暴“家族”当中,将司法保护的触角延伸至最广泛的群体。因为,法律的生命在于应用,必须积极主动地回应现实问题。

上一篇:家庭暴力施暴者心理解析
下一篇:反家暴法解析:恋爱同居施暴不属于家暴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舒城离婚律师网 所有
舒城律师 舒城离婚律师 舒城离婚律师 舒城县律师
地址:舒城县鼓楼十字街东牌楼三楼大头鞋业斜对面 执业机构:安徽舒城县永诚律师事务所
手机:13865430707 QQ:114096948 邮箱:114096948@qq.com
舒城离婚律师网 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欢迎光临,您是本站第位访客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