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舒城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局法官充分利用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成功执结了一起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
被执行人胡某、张某作为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户。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多次查找其下落,未果。执行法官通过省高院司法查询平台,得知被执行人在合肥某商业银行有存款的信息。执行法官立即去该行查询其存款状况,发现其账号每月定期存入一定数额的钱款,次日或当天即转走。在银行工作人员的介绍下,得知此账号实为被执行人在合肥买房按揭还款使用。承办法官果断对其账户进行了冻结。 次月,被执行人在账户被冻结后又重新开设新账号。执行人员在了解到每月还款的日期的规律后,又再次对新账户进行了冻结,使被执行人不能按期支付给银行按揭贷款。几次反复,银行认定该户不守信用。法院通过银行及其家人告知被执行人,如不主动履行,将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录入信息平台。得知这一情况后,被执行人主动找到当地计生部门,最终一次性给付了全部执行款,使得该案得到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