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律师 舒城律师 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舒城律师
  >> 分 类 导 航
【新闻资讯】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舒城县律师事务所全面启用电子印章公函
 舒城县法院正式启用新诉讼服务中心
 我国离婚率连续12年递增 2014有363万对夫妻离婚
 结婚证-离婚证
 央视《今日说法》关注舒城法院审理的一起抚养费案件
 舒城县法院首试借测谎仪断案
 离婚诉讼女性人数是男性近两倍
 舒城县法院审理两起奇葩离婚案件
 领证未生活,离婚还彩礼
 舒城婚姻律师网正式开通微信公众号
新闻资讯 → 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发表日期: 2015/10/1 19:48:31 阅读次数: 3178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924下午,舒城法院刑庭集中宣判三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骗取贷款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高达 2.2336亿元,骗取贷款金额近3.7649亿元。

被告人宗志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000余万元,案发后尚有近8000万元未归还;骗取贷款1.4亿元,案发后尚有1000万元未归还。

被告人沈志德、王群夫妇向63个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4000万元,案发后尚有2000余万元未归还;骗取贷款、票据承兑2000余万元,案发后尚有近100万元未归还。

被告人王焕明向社会上不特定28家单位或个人非法吸收存款9000余万元,案发后尚有7000余万元未归还;骗取贷款、票据承兑2亿多元,案发后尚有 4500万元未归还。

法院经审理,分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被告人宗志文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0万元;判处被告人沈志德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王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王焕明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编辑:余梅 作者:赵婷

上一篇:舒城县法院利用QQ审理案件,当事人千里之外参加庭审
下一篇:舒城法院“温馨调解室”和风细雨中化解矛盾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网站管理 
 
版权:舒城离婚律师网 所有
舒城律师 舒城离婚律师 舒城离婚律师 舒城县律师
地址:舒城县鼓楼十字街东牌楼三楼大头鞋业斜对面 执业机构:安徽舒城县永诚律师事务所

舒城离婚律师网 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欢迎光临,您是本站第位访客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