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有意外,有疾病,有结婚,有离婚,有继承等等。有人可能会说结婚是喜事,哪有什么风险啊,其实不然,,其中的风险很大,需要咱们慢慢梳理。
今天咱们先来梳理结婚的第一大风险,结婚意味着配偶变成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很多人都知道配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但不明白这其中有哪些法律风险,今天咱们就来细细梳理一番:根据《继承法》二十六条的规定。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先分夫妻共同财产)、子女(婚生、私生、继子女、养子女 )、父母(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应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看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我们再来对比计算一下有无配偶情况下我们的财产会如何被继承。
我们先假如我们的财产份额是1份,去世时,父母都健在,只有一个子女,如果我们没有婚姻,我们的法定继承人只有父母与子女共3个人,我们的遗产就是1份(注意是完整的1份,遗产的份额与我们在世时财产的份额是一样的,没有被稀释),他们每人分得的份额是1÷3=1/3。如果前面的假设都没有变化,即:假如我们的财产份额是1份,去世时,父母都健在,并只有一个子女,而这时如果我们有婚姻关系存在的话,那么首先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附: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为我们在婚后所有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假如我们的财产是1份,那么这1份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我们要去世的话,个人的遗产就是1份的二份之一,即1/2份。而这时我们的继承人变成了4个人,即:父、母与子女、配偶,所以我们每个继承人分得的份额是:1/2÷4=1/8。
计算到这里,相比较大家看出来差别了吧,结婚之前是1/3,而结婚之后则是1/8,父母与孩子的份额前后之差别这么大,那么他们减少的份额哪里去了呢?这时我们不妨来算算配偶的份额是1/2+1/8=5/8.
这其中的差别之大,原因在哪里?答案就在于结婚这一法律行为,是婚姻,是结婚的风险稀释了父母与孩子的继承份额。
其实结婚的风险还远远不止这些,今天列举的只是其中一种。所以结婚须谨慎,在结婚之前我们必须擦亮双眼,仔细看清楚眼前的这个人是不是我们的心上人,我们愿意不愿意将来我们的财产大部分属于他?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劝您不要这么快走进婚姻的殿堂,三思而后行,从财富风险的角度而言,也许不仅仅是为了您自己,更多的是为了您的父母与子女考虑,毕竟他们是您的血亲,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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