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公婆给我和丈夫买房,当时看到房产证上写着我和丈夫的名字,我还挺高兴,没想到房产证是假的,真房产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如果离婚,房子有没有我的份?”近日,市民王女士给新闻热线打来电话,反映她的遭遇。
昨日,家住张湾某小区的王女士告诉记者,2004年她和丈夫结婚,当时两人刚参加工作,手里钱不多,便和公婆住在一起。2006年,公婆掏了13万多元,在张湾某小区给他们买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 “看到公婆为我们买了房,我父母也给了些钱,加上我自己平时攒的,一共2万多元,用于房屋装修和购买电视机等家具、电器。”王女士说,由于工作忙,办理房产证时,她并没有到场,而且当时夫妻感情好,丈夫说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后来,丈夫把房产证拿给我看,上面确实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我挺高兴。” 2007年,王女士生下一个女儿。随着时间的推移,王女士和丈夫经常为一些生活琐事吵架,两人的矛盾越闹越大。“今年4月,我才知道那张房产证是假的,真的房产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王女士告诉记者,“上周和丈夫吵架,他让我滚蛋,净身出户。说根据新婚姻法, 婚后房子若是父母出资购买,离婚时,谁父母出资,房子归谁。如果真是这样,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王女士无可奈何地说。 律师说,如果王女士的丈夫能够证明该房产完全由其父母出资购买,那么王女士无权分割;如果其丈夫不能证明全部购房款都是由自己父母支付,王女士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 即使这套房子完全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王女士在婚后出资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离婚时,王女士也可以就房屋装修部分要求丈夫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另外,王女士的丈夫同意将房产的一半赠与妻子,但并没有为王女士办理真正的房产过户手续,而是办了假房产证,欺骗了王女士,王女士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丈夫办假证的违法行为,同时在离婚时也可以要求丈夫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律师提醒市民,根据新婚姻法,结婚后由夫妻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如果女方有经济能力,最好与男方共同出资购房,这样即使将来离异,也能按出资份额分割房产。父母出资为已婚子女买房时,最好留证据,比如可以与子女签订赠与协议,也可以办理赠与公证,并保管好相关购房手续,如房屋买卖合同、交款收据、转账凭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