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律师
舒城律师
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本站首页
|
法律法规
|
诉讼离婚
|
婚姻概述
|
协议离婚
|
财产分割
|
遗产继承
|
经典案例
|
子女抚养
|
法律咨询
分 类 导 航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诉讼离婚】
┝
诉讼离婚
【婚姻概述】
┝
婚姻概述
【协议离婚】
┝
协议离婚
【财产分割】
┝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
遗产继承
【经典案例】
┝
经典案例
【子女抚养】
┝
子女抚养
热 点 点 击
离婚案件常见的几种误区
80后夫妻离婚率攀升原因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婚姻法》全文
舒城县2016年离婚抚养费标准
警惕协议离婚的陷阱
领证未生活,离婚还彩礼
办理离婚案件几点感受
婚姻登记条例
婚外情取证难点及对策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协议离婚
→
协议离婚
→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效力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效力
来源: 王庆军律师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4/10/5 19:05:13 阅读次数: 2567
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夫妻之间也常常会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财产分割协议有些是为了防患于未然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有些是夫妻感情不好在分居期间签订,也有些是在协议离婚的同时签订。笔者经常会碰到当事人心急火燎的咨询关于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问题,故在此将夫妻间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做如下归纳。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解释二 中的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上一篇:
舒城离婚律师:协议离婚容易引发财产纠纷案件
下一篇:
协议离婚具体程序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称呼
验 证 码
您的评论
[ 最多字数:
已用字数:
剩余字数:
]
友情链接
|
网站管理
版权:
舒城离婚律师
网 所有
舒城律师
舒城离婚律师
舒城离婚律师
舒城县律师
地址:舒城县鼓楼十字街东牌楼三楼大头鞋业斜对面 执业机构:安徽舒城县永诚律师事务所
舒城离婚律师网 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欢迎光临,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
技术支持:
律师建站